2021年第120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了2020年廣東省兒童服裝鞋帽及飾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抽樣、檢驗技術服務工作由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承擔。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依據《廣東省兒童服裝鞋帽及飾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本次共對530家企業生產的兒童及嬰幼兒服裝、兒童鞋、兒童帽及附件、其他兒童服裝鞋帽及制品等4類918款產品質量開展了監督抽查,涉及我省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清遠、揭陽等12個市以及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等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本次抽查重點對產品使用說明(標識)、纖維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漬色牢度、耐堿汗漬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濕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鄰苯二甲酸酯、附件抗拉強力、繩帶要求、附件尖端和邊緣的銳利性、可萃取的重金屬、衣帶(縫紉)強力、耐折性能、耐磨性能、外底硬度、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重金屬總量、橡膠部件中的N-亞硝基胺、物理機械安全性能(除鋼勾心)、勾心縱向剛度、襯里和內墊摩擦色牢度、游離甲醛、含氯酚、物理安全性能等4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發現292家企業生產的447款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有:“產品使用說明(標識)”“耐磨性能”“鄰苯二甲酸酯”“標識”“纖維含量”“重金屬總量”“繩帶要求”“附件抗拉強力”“pH值”“甲醛含量”“耐折性能”“外底厚度”“耐濕摩擦色牢度”“物理安全性能”“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可萃取的重金屬”“衣帶(縫紉)強力”“硬度”“耐水色牢度”“勾心縱向剛度”“皮革和毛皮中的六價鉻”“外底”等。不合格產品名單見附件。
對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生產者以及銷售者,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責成相關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監督抽查的相關規定做好后處理工作。一是責令生產者停止生產、銷售同一監督總體產品,對庫存產品進行全面清理,對已售出產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動公布相關信息;二是通知本省的同一產品銷售者停止銷售或依法處置同一監督總體產品;三是整改后擬重新上市銷售的產品,需更換產品包裝或者作出產品合格承諾標示;四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承諾整改合格的產品實施定期跟蹤抽查;五是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者、銷售者記入質量監管信用檔案,實施信用分類監管。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產品標稱生產單位和有關銷售者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主動采取下架或者其他措施依法處置不合格產品,維護產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并將處置情況報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