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06號
近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酒類、水產制品、糕點、豆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類食品1238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檢項目合格樣品1223批次、不合格樣品15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農藥殘留、真菌毒素污染、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及其他指標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東莞市石碣合爾美百貨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手工蛋糕(抹茶味)和手工蛋糕(原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廣州市萬倉隆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州市花都區榮耀食品廠生產的雞仔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農藥殘留問題
(一)清遠市嘉榮超市有限公司保利天匯店銷售的茄子,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廣東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四會吾悅廣場店銷售的上海青,氟蟲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國家加工食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廣東)。
(三)肇慶市四會市永來國潤日用品商行銷售的長豆角(豇豆),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真菌毒素污染問題
湛江市霞山區英姐糧油店銷售的標稱湛江市霞山區老油河糧油加工廠生產的食用一級花生油,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四、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湛江市廉江市惠萬福購物超市銷售的生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江門市大昌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
梅州市梅江區沃美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汕頭市潮味天天鮮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Q彈魚丸(醬香味),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六、其他指標問題
(一)廣東匯上佳投資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湛江市金輝煌酒業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誘惑新動力蘇打酒(配制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廣州市花都區秀全家悅商行銷售的標稱廣寧縣合和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大笨象桑果冰酒和大笨象冰梅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廣州市白云區太和益國喜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中山市閩得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蔥卷(香蔥味)和鍋巴(醬汁牛排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點擊下載:附件1-15.zip
1.本次抽檢依據和抽檢項目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酒類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水產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糕點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6.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7.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9.酒類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0.水產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1.糕點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2.豆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3.餐飲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4.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5.關于部分抽檢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