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92號
近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雜店抽檢專項,抽檢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速凍食品、糕點、薯類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等8類食品299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檢項目合格樣品292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標等問題。根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現公開監督抽檢結果信息。具體情況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中山市坦洲鎮快八點百貨店銷售的標稱石獅恒記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紫米夾心吐司面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廣州市番禺區化龍振釗糧油店銷售的白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陸河縣城曉冰百貨商行銷售的標稱汕尾市多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多納瑪仔(糕點),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 Al 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順德區均安鎮厲三秀干貨店銷售的蘿卜干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東源縣日峰副食商行銷售的標稱廣東微深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壇酸菜(醬腌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鼎湖區蓮利肉丸店銷售的餃子皮,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其他指標問題
深圳市龍崗區五聯強盛糧油副食商行銷售的標稱重慶浦里紅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45度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示的標準規定。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點擊下載:附件1-4.docx
1.本次抽檢依據和抽檢項目
2.本次專項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本次專項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4.關于部分抽檢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