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33號
近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乳制品、肉制品、罐頭、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餐飲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等7類食品132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檢項目合格樣品1299批次、不合格樣品22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食品添加劑超限量超范圍使用及其他指標問題。根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現公開監督抽檢結果信息。具體情況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揭陽市揭東區磐東志杰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澤谷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重慶雞拐(輻照食品)(椒麻味)和五香翅尖(輻照食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廣州市番禺區大石海運小吃店使用的湯碗,大腸菌群和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惠州市一辛餐飲服務管理有限公司加工的醋飯,菌落總數不符合廣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二、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清遠市清城區小市葉有彩水產品檔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中山市華朗凍品店銷售的黃豆芽,6-芐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佛山市三水區西南街陳翠桃魚檔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深圳市寶安區沙井富家歡精品生活超市銷售的豆角,滅蠅胺和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食品添加劑超限量超范圍使用問題
(一)陽江市陽西縣小盒馬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江門市江海區禮樂華聯臘味加工場生產的風味腸(咸味香腸),胭脂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東莞市萬邁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南川區亞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方竹筍罐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東莞市中堂恒福匯農副產品經營店銷售的龍牙小百合,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東莞市石碣荔園土蛋檔銷售的百合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河源市龍川縣騰天百貨有限責任公司購物公園銷售的標稱揭陽市揭東區新亨鎮再香食品廠生產的酸菜皇,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云浮市郁南縣都城鎮大福源購物中心銷售的百合(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潮州市湘橋區錦潮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廣東合盛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丁香欖,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清遠市清城區永之佳商行銷售的標稱潮州市潮安區奇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九制梅肉 蜜餞·話化類,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信宜市迎賓大道北富鴻城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揭西縣偶遇酸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富貴欖,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汕尾市陸河縣新田鎮弘勝美食東區店銷售的標稱廣東阿珊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黑糖陳皮,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一)信宜市兆康百貨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揭西縣偶遇酸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雙喜欖,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二)廣州市白云區新市佑華湯粉店加工的酸筍,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其他指標問題
(一)佛山市禪城區發記港式餐飲店使用的飯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螺之滋餐飲店使用的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點擊下載:附件1-15.zip
1.本次抽檢依據和抽檢項目
2.肉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罐頭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蔬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水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6.餐飲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7.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8.乳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9.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0.罐頭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1.蔬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2.水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3.餐飲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4.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5.關于部分抽檢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