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8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及《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2023年,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電熱水壺、自動電飯鍋等2類產品質量省市聯動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抽查共發現不合格產品33款。其中,電熱水壺不合格產品17款,包括電子商務平臺不合格產品12款(天貓2款、京東8款、阿里巴巴1款、小紅書1款)、生產銷售單位不合格產品5款;自動電飯鍋不合產品16款,包括電子商務平臺不合格產品12款(天貓6款、京東1款、拼多多4款、阿里巴巴1款)、生產銷售單位不合格產品4款。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電熱水壺。本次抽查涉及天貓、京東、拼多多、小紅書等7家平臺銷售單位,涉及湛江市、佛山市、中山市、潮州市、云浮市等11個地市生產單位,以及省外的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山東省5個省(市)13家生產單位。抽查發現17款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非正常工作、機械強度、結構、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
(二)自動電飯鍋。本次抽查涉及拼多多、阿里巴巴、蘇寧等6家平臺銷售單位,涉及珠海市、汕頭市、茂名市、潮州市等9個地市生產單位,以及省外的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5個省(市)生產單位,抽查發現16款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輸入功率和電流、非正常工作、結構、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能效等級。
三、有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不合格產品名單已錄入監督抽查數據庫,并通過“粵品通”質量服務平臺向社會提供公開查詢。各有關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并及時將處理情況錄入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管信息系統。對不合格產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要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的、涉嫌假冒的、無證生產的,要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查清違法事實,依法從嚴從快從重處置,并跟蹤抽查和實施重點監管;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質量安全風險清單,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要依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信用分類監管規范》的規定,將相關產品及其經營者的失信信息錄入質量信用檔案。
(登錄“粵品通”微信小程序查詢)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