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的網絡交易秩序,打擊網絡違規違法行為,針對“雙11”網絡集中促銷活動,廣東省市場監管系統搶先抓早謀劃、多措并舉部署,加強“雙11”網絡促銷活動監管和行政指導工作。
一是加強網絡集中促銷活動監測。以商品及服務類平臺、相關企業自建網站為監測重點,聚焦社會關注度高、消費者投訴較多,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兒童用品、老年用品、防疫用品等商品,重點整治促銷信息公示不到位、設置不公平格式條款、虛構交易及成交量、銷售劣質商品、有獎促銷不規范等網絡促銷違法違規行為。
二是引導企業合規經營指導。征集省內外主流平臺企業和協會“進一步加強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的意見,廣泛聽取電商平臺企業訴求和建議,詳細了解企業發展需求,鼓勵支持企業在促進經濟發展、便利人民生活中發揮積極作用。結合在全省開展的“平臺點亮”行動,指導網絡交易企業切實履行好網絡經營主體責任,平臺經營者嚴格履行平臺審核義務,平臺內經營者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指導行業協會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和監督自律作用,通過行業規則、公約以及市場自治規則,引導企業誠信經營、合法經營、守法經營。
三是開展誠信經營倡議活動。指導省消費者委員會、省網商協會聯合向省內外平臺企業發出“雙11”十點倡議,要求切實增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提高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引導平臺內經營者依法“亮照、亮證、亮規則”,合理合規制定促銷規則,加強食品安全及產品質量管控,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監督。淘寶、京東、唯品會等19家平臺企業紛紛響應倡議和簽署承諾書。
四是強化投訴舉報處理工作。建立健全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依托全國12315平臺,全面推進在線消費糾紛解決(ODR)機制建設,為消費者提供“不出門,不跑腿,可跨區”的消費糾紛快速便捷和解服務,助力解決消費者“維權難”問題,降低人民群眾消費維權成本,努力提高人民群眾對消費環境的滿意度。督促網絡交易企業積極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消費維權服務站和在線消費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積極化解消費糾紛。
五是強化網絡消費宣傳引導。利用官方網站微博微信和各大新媒體平臺,廣泛宣傳規范網絡經營行為,營造良好網絡消費輿論氛圍,不定期發布網絡消費預警,引導消費者增強消費陷阱識別能力,有效防范消費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