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結合《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推進食品抽檢合格備份樣品合理利用的通知》要求,健全工作機制,印發了《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備份樣品處置管理辦法》,推動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常態化規范開展食品安全抽檢備份樣品處置工作。
該《辦法》全面規范了食品安全抽檢備份樣品處置,就備份樣品處置時限、處置方式、處置流程、處置要求作出規定,細化了樣品處置適用對象、相關工作程序等要求,創新性地提出了不合格備份樣品以及檢驗剩余樣的合理再利用方式,填補了空白和真空地帶,推動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份樣品處置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今年以來,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實際再利用備份樣品貨值共334.5萬元,其中預包裝食品合格備份樣品貨值330.9萬元,食用農產品合格備份樣品貨值3.6萬元。
下一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抽檢有關工作制度和優化工作機制,不斷提升食品安全抽檢工作效能,以問題為導向,提高食品監督抽檢靶向性,嚴格控制食品安全風險,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