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州訊(陳曉瑩 記者 李青山)近日,由廣東省市場監管局指導,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廣州市標準化研究院參與研制的《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規范》(DB44/T 2600—2025)省級地方標準正式發布,將于4月13日起實施。該標準緊密結合廣東省開展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的實際需求研制,頒布實施后將有助于廣東省實現對企業信用風險的精準識別,提升企業監管效率和精細化水平,也為全國開展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的規范化管理提供參考。
據了解,該項標準自立項以來,圍繞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及數據模型開展標準研制工作,收集整理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國內外相關標準規范及文獻資料,研究廣東省內外企業公共信用評價領域的指標體系以及現有相關標準規范的適用范圍及要求,結合廣東實際編寫統一的標準規范。
該標準構建了適應廣東特點的“5+22+72”三級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內容包括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的基本原則、風險影響因素、風險分類指標、風險分類模型、風險等級劃分和調整、風險分類結果的應用等,適用于廣東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開展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工作,對市場監管領域及其他政府部門開展該項工作具有參考使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