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競爭函〔2020〕436號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朱穎恒委員提出的《關于嚴禁占用廣東省公共空間收取停車費的提案》(第20200246號)提案收悉。經認真研究,我單位會辦意見如下:
為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監管,規范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秩序,保障廣大群眾合法權益,根據《關于放開住宅小區、商業配套、露天停車場停車保管服務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5〕483號)規定,住宅小區、商場、娛樂場所、賓館酒店、寫字樓、物流園區、專業市場等配套停車場,以及政府列管停車場以外的露天停車場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價格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自覺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明碼標價有關規定,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得采取價格欺詐等不正當手段,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得利用優勢地位強制服務、強制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少服務多收費;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對停車場收費的監管,嚴肅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0 日
(聯系人及電話:蔡親國,020-38835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