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辦函〔2021〕472號
省衛生健康委:
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陳東平代表提出了關于方便市民獲取疫情等特殊時期預防中藥方應用的建議,經研究,現提出協辦意見如下:
我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等法律法規,做好藥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工作。相關政策發生改變時,我局將配合調整監管重點,防范藥品安全系統性風險。
相關工作請省衛生健康委根據工作實際綜合研定。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
(聯系人及電話:劉釗暉,020-37886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