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食經函〔2022〕284號
省衛生健康委:
廣東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期間,馮旭初等代表提出了關于在“三孩”政策背景下加強城鎮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建設管理的建議,經研究,現提出協辦意見如下: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優化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登記管理
近年來,市場監管部門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發市場活力,推動嬰幼兒照護事業發展。一是落實相關市場準入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20〕5號)等相關規定,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經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后向機構所在地的縣級衛生健康部門辦理備案。二是規范登記經營范圍。根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市場主體應當按照登記機關公布的經營項目分類標準辦理經營范圍登記。”對從事面向3歲以下尤其是2—3歲幼兒實施保育為主、教養融合的幼兒照護的全日制、半日制、計時制托兒托育服務的營利性托兒所,經營范圍規范登記為“托育服務”。對從事產婦與新生兒照護、嬰幼兒照護的營利性護理機構,經營范圍規范登記為“母嬰生活護理(不含醫療服務)”。三是持續壓縮企業開辦時間、環節和成本。上線“廣東省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臺”,全省實現企業開辦“一個環節、一表填報、一網通辦”,實現包括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在內的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3個工作日內。
二、加強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食堂食品安全監管
我省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高度重視對嬰幼兒照護機構食品安全監管,一是嚴格按照《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食品經營許可的實施細則(試行)》的要求對嬰幼兒照護機構食堂食品經營進行許可。二是開展照護服務機構食堂食品安全隱患排查,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食品原料采購與進貨查驗管理,嚴格按照餐飲操作規范加工制作食品,建立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制度并開展演練,深圳、韶關、東莞、中山、陽江、肇慶、云浮等地借助民生實事項目積極探索照護服務機構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接受社會公眾監督。根據嬰幼兒時期特點,禁止照護服務機構提供改刀燒鹵熟食、魚等食品,開展監督抽檢和飛行檢查,發現問題依法從嚴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機關,采取高壓態勢確保嬰幼兒飲食安全。三是加強對疫情防控有關工作落實的檢查。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的工作要求,配合主管部門排查全省月子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風險隱患,堵塞防控漏洞,嚴防疫情局部暴發,重點排查管理人員、工作人員、服務對象、被監管對象的健康狀況及流動情況;場所環境衛生、清潔消毒情況;防護物資配備情況;防控制度、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防控知識培訓、宣傳情況;應急預案制定情況及應急處置演練情況等。
三、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收費價格監管
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作為服務性機構,其收費屬于市場調節價,由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依法自主制定收費標準。市場監管部門采取巡查抽查、及時處理投訴舉報、提醒告誡、教育引導等多種方式規范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收費行為,以監護人簽訂的托管服務委托協議為基礎,加強對相關機構價格行為的監管,維護協議雙方的合法權益,推動了相關行業健康發展。
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強化監管力度,督促指導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做好明碼標價等工作,嚴肅查處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利益。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1日
(聯系人及電話:吳廷保,13826231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