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食經函〔2022〕665號
白云龍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餐飲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報備不實的處理建議收悉,經綜合省衛生健康委、省商務廳等單位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如有違反,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被吊銷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聘用人員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吊銷許可證。”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等單位有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違法情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給予處罰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一)故意實施違法行為;(二)違法行為性質惡劣;(三)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后果。屬于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情形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目錄的通知》(國衛食品發〔2016〕31號),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包括:霍亂、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發現自己可能患有上述疾病時,應當立即到醫療機構就診。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相關規章制度。2017年,我局修訂出臺了《廣東省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地方規范性文件,確立了全省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工作標準,建立了全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信息數據庫,改變了各地因健康體檢項目不統一、人員信息不互通、健康證明不互認等問題,也為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業和社會提供了統一權威的信息查詢平臺。2019年,根據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信息化建設的新要求,我局對原《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和完善工作,增加了健康證明電子證的使用、健康證明信息化管理、終端查詢的規定。電子證的使用進一步完善了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信息化工作,有效避免了替檢、假證等違規行為的發生。
(二)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不斷強化日常監督檢查,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督促其嚴格把好原料采購關,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從業人員培訓、設施設備維護、餐飲加工操作規范、餐飲具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加強對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的檢查,確保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規范餐飲加工操作過程,對發現的食品經營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凈化食品消費環境。
(三)開展免費培訓教育。我局自2021年起連續兩年推動餐飲從業人員培訓工作,為全省餐飲從業人員提供免費的線上食品安全培訓考核平臺,創新實施按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餐飲加工操作規范、食品安全風險預警等,共有健康證專題、食品添加劑專題、食品安全監管專題、學校食品安全專題等19個學習專題,培訓全省餐飲從業人員逾百萬人,有效地提高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進餐飲加工操作規范,自覺守法經營。
(四)印發疫情防控指引。2022年4月,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印發《廣東省餐飲服務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四版)》,要求餐飲服務單位嚴格落實工作人員健康監測,每日組織對工作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檢查和登記,同時要求做好工作人員健康培訓,將新冠肺炎及其它常見傳染病防控知識與技能納入培訓內容。
(五)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充分發揮各級餐飲行業協會作用,協同做好餐飲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指導餐飲協會發出倡議,引導餐飲經營單位抓好從業人員健康監測制度,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中食品處理、餐具保潔、外賣配送等環節的標準和規范。同時,督促行業協會建立完善信息通報共享機制,對相關部門通報確認的有故意隱瞞較強傳染性疾病接觸史或不配合傳染病流行性調查行為而造成疫情傳播的餐飲從業人員,在行業內予以通報。
從目前的監管情況看,未持健康證從事餐飲經營僅為極個別的現象,實際并不普遍存在。經過長期的嚴監管,餐飲經營已形成較好的餐飲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上崗的健康管理制度。
對于您提出的建議,對我局進一步強化餐飲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具有非常好的指導意義,《食品安全法》已有相關的管理規定,下一步,我局將進一步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加強培訓教育,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切實保障食品安全。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對省市場監管局工作的關心支持。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0日
(聯系人及電話:徐小潔,020-38835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