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辦函〔2023〕530號
省衛生健康委:
閻武委員提出的《關于加強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深化粵港澳醫療協作的提案》(第20230265號)提案收悉。經認真研究,我單位會辦意見如下:
一、“港澳藥械通”實施情況
在“港澳藥械通”政策落地實施的兩年多時間里,共引進23個藥品和13個醫療器械,惠及患者用藥2097人次。首次申報審批時限壓縮15個工作日,提速43%;非首次申報1個工作日辦結,壓縮申報材料5項,使申報審批再提速;構建臨床急需進口港澳藥械預審品種數據庫系統,指定醫療機構申報資料的準備時間平均壓縮3個月。
2023年2月,為進一步優化“港澳藥械通”通關流程,省藥監局出臺了《關于優化藥品進口備案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了“港澳藥械通”藥品出廠檢驗報告要求和辦理要求、簡化了藥品原產地證明材料要求、優化了近效期藥品辦理要求。
二、指定醫療機構審批情況
根據《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指定醫療機構是指港澳醫療衛生服務提供主體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以獨資、合資或者合作等方式設置,大灣區內中外合資經營的醫療機構無法納入“港澳藥械通”指定醫療機構。目前,深圳市僅有4家指定醫療機構,較難完全覆蓋在深圳生活、工作的港澳居民就醫用藥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省藥監局將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完善機制,提高通關單辦理效率,適時向國家有關部委轉達意見建議,擴大“港澳藥械通”指定醫療機構和目錄品種,將大灣區利國惠民政策落實落到位。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
(聯系人及電話:劉釗暉,020-37886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