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湛江養春堂酒業有限公司 | 湛江市坡頭區官渡工業園內 | 法定代表人: 陳其漢; 身份證號碼:4408821962072xxxxx | 生產有毒、有害食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訂)》第三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12號)第九條第一款、第二十條第(一)項的規定 |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 無期限 | 飲料 | 果味飲料、藍莓味BACHUN酒飲料、香橙味BACHUN酒飲料 | SC10644080400118 | 湛江市坡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2 | 湛江養春堂酒業有限公司 | 湛江市坡頭區官渡工業園內 | 行為人、股東: 詹宇通; 身份證號碼:4408041985050xxxxx | 生產有毒、有害食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訂)》第三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12號)第九條第一款、第二十條第(一)項的規定 |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 無期限 | 飲料 | 果味飲料、藍莓味BACHUN酒飲料、香橙味BACHUN酒飲料 | SC10644080400118 | 湛江市坡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