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等規定,我局決定將預應力混凝土鐵路橋簡支梁等三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事項委托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現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項和權限:預應力混凝土鐵路橋簡支梁、人民幣鑒別儀、直接接觸食品的材料等相關產品生產許可的受理、審查(含后置現場審查)、決定、變更、延續,生產許可的撤回、撤銷、注銷,生產許可證補領、更正、發放等。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委托權限范圍內以我局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
二、委托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三、自2022年10月1日起,我局不再受理新的相關產品許可申請。在此之前我局已經受理的相關產品許可申請,仍由我局繼續完成審查、審批等事項。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