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特設〔2024〕273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承壓類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依照《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7號)等有關規定,省局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度承壓類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證后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方式和對象
本次監督檢查采取“雙隨機”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檢查對象為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許可或核準的承壓類特種設備生產單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對下列單位實施重點監督檢查,適當提高檢查比例:
(一)來信來訪、投訴舉報較多的單位;
(二)日常監督檢查、檢驗檢測、鑒定評審等工作中發現問題較多的單位;
(三)自我聲明承諾免評審換證、申請辦理許可證延期、近1至2年內新取得許可或換證的單位。
監督檢查情況將按規定進行通報,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處理并向社會公布。
二、檢查項目和內容
(一)對生產單位:檢查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設計單位、制造單位和安裝單位,重點檢查鑒定評審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持續滿足資源條件情況、特種設備生產關鍵過程質量控制情況等。特別要突出檢查執行強制性國家標準和安全技術規范的情況。
(二)對檢驗檢測機構:檢查特種設備綜合檢驗機構(含B2類QD3)、氣瓶檢驗機構(含B2類RD6),重點檢查持續滿足資源條件情況,檢驗檢測過程質量控制情況,檢驗檢測報告質量等。對氣瓶檢驗機構,要突出檢查是否強制性國家標準和安全技術規范更換氣瓶瓶閥和進行超設計年限氣瓶安全評估。
三、組織實施
(一)為保證監督檢查的有效開展,省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廣州特檢院、廣東省特種設備行業協會分別承擔本次生產單位、檢驗機構證后監督檢查工作。
(二)被檢查單位和檢查人員名單將于監督檢查工作開始前3天通知所在地市局,由當地市局通知被檢查單位,并組織、選派2名持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參與監督檢查工作。被檢查的單位應當予以配合。
(三)發現違反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的,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依法發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責令被檢查單位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并按規定督促被檢查單位整改落實;對于依法應當作出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等行政處罰的,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依法立案查處;市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及時將整改落實情況和行政處罰結果報送省局特種設備處。
(四)對于違法情節嚴重依法應當吊銷行政許可證的,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將涉及吊銷許可證的違法行為證據材料按規定程序移送省局,由省局依法予以吊銷;檢查發現依法應當撤銷行政許可的,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應當按規定程序及時省局報告,并隨附相關證據材料,由省局依法予以撤銷。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監督檢查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底結束。
(二)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各項紀律要求,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三)監督檢查工作費用由省局承擔,不得向被檢查單位收取任何費用。
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向省局特種設備處反映。
聯系人及電話:
壓力容器 林鋒,020-38835634;
管道(含管道元件) 周大虎,020-38835631;
氣瓶及氣瓶檢驗機構 曾向東,020-38835655;
鍋爐、綜合檢驗機構 王益科,020-38835620。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