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加強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根據《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粵府〔2023〕34號)《廣東省省級財政資金項目庫管理辦法(試行)》(粵財預〔2018〕263號)《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管理辦法》(粵財工〔2019〕122號)相關要求,我局先后印發了《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經管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粵市監財〔2024〕388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經管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粵市監財〔2024〕435號),公開征集地理標志特色鎮、地理標志驛站建設與管理模式研究項目、2025年度廣東省知識產權專家咨詢委員會咨詢項目、2025年度《廣東知識產權》連續性內部資料出版物編輯出版發行項目共3個項目的申報單位。經過項目申報和資格審查,共有11家機構進入專家評審階段。根據工作安排,現將評審結果及資金分配情況公布如下:
一、2024年知識產權專項經費(部省共建)項目
地理標志特色鎮、地理標志驛站建設與管理模式研究項目擬設立1個項目承接單位,共收到4家單位申報材料,專家評審評分排名第一的是:廣東省地理標志協會。該項目資金共20萬元。
二、2025年知識產權專項經費項目
(一)2025年度廣東省知識產權專家咨詢委員會咨詢項目。擬設立1個項目承接單位,共收到4家單位申報材料,專家評審評分排名第一的是: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學會。該項目資金共35萬元。
(二)2025年度《廣東知識產權》內部刊物編輯出版發行項目。擬設立1個項目承接單位,共收到3家單位申報材料,專家評審評分排名第一的是: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學會。該項目資金共60萬元。
特此通知。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