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監管,鼓勵社會公眾主動參與監督,進一步發揮社會共治作用,及時發現和有效控制“校園餐”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現將我省市場監管部門接收“校園餐”重大違法行為的舉報郵箱、電話及相關渠道予以公告。廣大師生、家長和社會公眾可通過以下渠道或“12315”平臺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校外供餐單位、食材供應企業等“校園餐”生產經營單位重大違法行為。對舉報的“校園餐”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依法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吊銷(撤銷)許可證件等行政處罰的,經查證屬實,在結案后根據《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市場監管總局 財政部關于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舉報人舉報實施獎勵的公告》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特此公告。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