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規字〔2020〕1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省藥監局,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直屬各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涉及機構改革的省本級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8〕408號)和《廣東省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經專項清理,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廢止《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廣東省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的工作規范》(粵工商消字〔2016〕111號)等16份規范性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docx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4日
部門解讀:關于《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圖文解讀:一圖讀懂《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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