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5號
近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在全省內開展春節期間第二批食品專項監督抽檢工作。全省共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薯類和膨化食品、酒類、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保健食品等18類食品902批次樣品。抽檢發現6批次樣品不合格,涉及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檢出微生物、獸藥、食品添加劑等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陽江市江城區二環路建皇百貨商場銷售的標稱廣東省陽西縣塔山涼果廠生產的涼潤黃皮(涼果類),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二)沃爾瑪(廣東)商業零售有限公司陽江西平北路分店銷售的標稱深圳市太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木薯淀粉,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國家加工食品質量檢驗中心(廣東)。
二、獸藥殘留問題
(一)吳川市黃坡桂源飯店銷售的來自湛龍海鮮檔的塘鲺,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二)中山市布袋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雞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東莞市茶山德興漁港酒樓銷售的泥猛魚,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劑問題
汕頭市金平區李鐘鑫餐飲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相關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