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黨中央、國務院于2019年印發《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廣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印發了貫徹落實文件,明確提出開展食品安全治理“十二大攻堅行動”。3年來,廣東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大力推進食品安全治理,全省食品安全治理水平與治理能力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狀況穩中向好。
廣東食品安全治理“十二大攻堅行動”——實施“雙安雙創”示范引領行動
廣東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按照分層、分步驟原則,積極推進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縣(簡稱“雙安雙創”)創建工作。截至目前,廣州市、深圳市獲得“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稱號,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中山、江門獲得“廣東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稱號,云浮、江門以及番禺區、高明區等12個縣(市、區)被命名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市)”,汕尾、東莞、陽江、茂名、肇慶以及廣州市增城區、深圳市寶安區等28個縣(市、區)正在創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市)或廣東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縣)。各城市(縣)黨委、政府認真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要求,圍繞“群眾滿意、社會認可”,以“雙安雙創”為契機,積極探索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新路子”,持續推進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創建工作成效顯著,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達到80分以上,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未發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強化高位推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雙安雙創”工作,省領導多次出席“雙安雙創”工作推進會,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積極推動示范創建,引領全省食品安全水平提升。成立廣東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由省領導擔任領導小組組長。省委省政府印發《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方案》,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縣)創建作為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十二大行動之一。省政府印發市場監管“十四五”規劃,提出到2025年全省10個地級以上市達到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標準,30個縣(市、區)達到農產品質量安全縣、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標準。
強化標準先行
省食藥安辦制定印發《廣東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縣)評價與管理辦法的通知》《廣東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縣)評價細則》《廣東省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縣)評估驗收工作方案》,對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縣)創建流程、驗收工作進行規范,提出創建成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縣)需達到食品安全狀況良好、黨政同責和“四個最嚴”要求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顯著、食品安全源頭有效治理、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意識普遍增強、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食品安全風險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形成等標準。各創建城市(縣)對標對表,強化能力提升,持續開展監督檢查,積極解決群眾普遍關心的食品安全問題,切實發揮示范創建引領帶動作用。
強化創新引領
省食藥安辦對初評達到創建標準的城市(縣)組織開展評價驗收,對各創建城市(縣)取得的創新亮點歸納總結,形成經驗做法,印發全省學習借鑒。廣州市率先建立成建制的食品藥品犯罪偵查隊伍,近3年日均破案1.4宗,累計涉案金額35億元。深圳市構建覆蓋從農田到餐桌全鏈條的供深食品標準體系,發布567個“圳品”,制定399項供深食品團體標準。佛山市率先出臺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集中管理辦法,推動食品小作坊園區化建設、集約化發展。惠州市在省內率先實現縣級以上農檢中心全部通過省級實驗室資質認定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評審。江門市著力構建現代農業標準化生產體系,制定和發布農業地方標準化生產規程61項。
強化社會共治
各創建城市以食品安全宣傳周、“小手拉大手”、食品安全“五進”活動、直播“查餐廳”等為載體,堅持線上線下同步推進,持續強化食品安全科普宣傳;積極推動食品安全風險交流,暢通舉報投訴通道,鼓勵新聞媒體參與食品安全監督,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治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深圳市構建超大城市食品安全社會治理新格局,開展“星期三查餐廳”“九號查酒”“食安探源”等陽光執法系列品牌行動。珠海市金灣區建成食品安全科普宣傳主題公園,將食品安全宣傳融合在自然景觀中,打造食品安全宣傳“精品陣地”。中山市首創“食安贏”共建共治模式,創新性整合保險、銀行、通訊、網絡平臺等多方資源,將“食品安全責任險”與“互聯網+明廚亮灶”深度融合,全市簽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近1000家。江門市深化民事訴訟程序改革,印發關于深化民事案件“分調裁審”機制改革實施路徑指引,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食品安全案件,適用簡易民事訴訟程序支持消費者向企業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