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量〔2019〕87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部門(質監):
為加強對我省計量技術機構和計量建標單位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計量檢定和校準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有關計量法律法規,省局組織開展了2018年度全省計量技術機構與計量標準“雙隨機”監督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整體情況
本次監督檢查工作采用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方式,嚴格按照有關計量法律、法規、規章和計量技術規范實施。
對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和授權計量檢定機構,主要檢查其是否能保持獲證條件;是否存在超授權范圍或未建標開展檢定和校準工作的情況;是否存在未按照檢定規程等計量技術規范開展檢定、校準和檢測工作的情況;出具的檢定證書、校準報告、檢測報告是否規范,數據及結果是否源于原始記錄并對應一致;有無存在偽造數據和未檢出證等弄虛作假的行為。對計量校準機構,主要檢查其是否存在未依法取得計量標準考核證書或者使用超過計量標準考核證書有效期限的計量標準開展計量校準服務的情況;是否存在未經委托人同意轉委托承接的計量校準業務的情況;是否存在偽造數據,出具虛假的計量校準報告的情況。對計量建標單位,主要檢查其建立的計量標準是否能保持獲證條件。
本次共檢查計量技術機構與計量標準建立單位10家,占全部檢查對象的5.6%。上述10家檢查對象中,有1家經核實已注銷,余下9家經檢查均發現存在問題。
二、發現的主要問題及處理要求
(一)存在問題。
1.不依法開展檢定、校準。檢查發現,個別單位超授權范圍開展檢定工作;部分單位未建立對應的計量標準即開展校準服務項目。
2.檢定校準行為不規范。檢查發現,部分單位的證書報告和原始記錄的信息不準確、不完整;部分單位未能正確使用法定計量單位;部分單位未按照計量檢定規程要求檢定全部必檢指標;部分單位原始記錄上的數據與證書報告不一致;部分單位未按要求保存原始記錄、證書報告副本;部分單位存在不確定度數據評定不合理或未按要求評定的問題。
3.未依法履行計量標準建立單位主體責任。檢查發現,部分單位未能正確保存、使用計量標準;個別單位雖已注銷,但在注銷前未按要求向主持考核的計量行政部門申報、履行撤銷計量標準有關手續。
4.出具虛假報告。檢查發現,個別單位涉嫌偽造數據、出具虛假的計量校準報告。
(二)處理要求。
1.對不依法開展檢定、校準問題的處理:一是立即停止超出授權范圍開展檢定校準工作,不得在檢定證書和校準報告上使用未取得授權項目的授權證書號;二是立即停止開展未建標的校準服務項目。
2.對檢定校準行為不規范的問題的處理:一是加強學習培訓與內部管理,保證嚴格按照檢定規程規定的步驟開展檢定工作,堅決杜絕不按規程檢定的行為。二是規范填寫或出具原始記錄及證書報告,正確使用法定計量單位,保證原始記錄和證書報告上的信息完整,保證原始記錄上的數據與證書報告的一致性;按要求保存原始記錄、證書報告副本。三是正確執行現行有效的規程規范,正確進行數據處理和測量不確定度評定。
3.對出具虛假報告的問題的處理:移送稽查部門立案查處。
對在本次檢查中發現存在問題的單位,其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認真進行后處理,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對情節嚴重的,要移送稽查部門立案查處。請將有關處理情況于2019年3月18日前報省局計量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計量技術機構及計量建標單位的監督管理,加大“雙隨機”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進行嚴肅處理;要督促有關單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計量技術法規的規定,對本通報中反映的問題舉一反三,開展全面自查自糾,杜絕同類問題發生;要建立長效機制,推行計量誠信自我承諾,推動對相關機構違法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要及時公開轄區內計量技術機構和計量建標單位監督檢查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省局將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要求,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并根據實際情況或舉報線索不定期對計量技術機構進行飛行檢查,對存在違規違法行為特別是再次出現同類問題的有關單位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追究相關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有關單位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將在全省范圍內通報批評。
附件:2018年全省計量技術機構與計量標準“雙隨機”監督檢查結果匯總表.doc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4日
(聯系人:甘羅,聯系電話:020-38835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