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食經〔2019〕349號
廣州、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管,督促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和銷售者落實食用農產品銷售安全主體責任,省局于3月14日-15日和3月21日組織檢查組對廣州、深圳的食用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及經營單位開展了飛行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飛行檢查采取“雙隨機”的方式,由省局食品經營處派出3名監管人員,在兩個地級以上市隨機抽取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及其經營單位開展了飛行檢查,共計17家次。其中批發、零售市場5家,經營單位12家,發現問題的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及經營單位14家。
此次飛行檢查,檢查組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總局第23號令)、《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飛行檢查工作規定(試行)》等文件要求,針對《廣東省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監督檢查要點表》《廣東省食用農產品銷售者監督檢查要點表》的內容進行。
本次飛行檢查的重點檢查內容有:一是食用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開辦者是否自覺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嚴格執行與入場銷售者簽訂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食用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開辦者是否做好經營戶檔案管理、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管理、日常檢查、統一銷售憑證管理、自行開展快檢或送檢并如實公示檢驗結果等工作;二是食用農產品經營者是否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是否如實記錄食用農產品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
二、存在問題
本次飛行檢查主要發現了以下幾個問題:
(一)食用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存在入場經營者信息更新不及時,培訓記錄不齊全,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自查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二)個別食用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出現快檢不合格的批次比較集中,但未做產品不合格分析的問題。如深圳市福田農產品批發市場出現一天20批次的蔬菜快檢不合格。
(三)食用農產品經營者未留存完整的進貨與銷售單據,進貨查驗制度存在缺陷,相關的臺賬記錄不夠齊全。
三、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有關地市要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切實做好本次飛行檢查的后續處理工作。針對此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嚴格監督落實本轄區內被檢單位的整改工作,并開展后續跟蹤檢查,進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全力保障食品經營環節食品安全。相關整改落實情況請于4月15日前報送省局食品經營處。
(二)強化對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開辦者的監管。要督促市場開辦者落實主體責任,嚴把市場準入關;加大監督抽檢力度,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三)進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監管的宣傳教育。要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積極營造市場經營者知法守法、消費者科學消費的良好氛圍。要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渠道,引導社會共治,依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4月9日